一、商标名字要顺口好记,不使用生僻字、难度字和拗口词起名,在商标传播和推广的时候,顺口好记的名字才能被人们快速的记忆;二、能够通过商标注册,没有抄袭行为,一些带有明显政治字眼的字不要使用,包括一些地名、国家名等;三、有良好的寓意,商标的名字需要考虑内涵和寓意,能够体现公司的格局和文化底蕴。
商标法第九条规定,申请注册的商标,应当具有显著特征,便于识别,并不的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。其中,“具有显著特征,便于识别”指的就是商标的显著性,是指该标志使用在具体的商品或服务时,能够让消费者能够建立起该标志与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联系。
商标取名并非越长越好,一、是难记忆,太长的名字元素多,记忆难度自然就大。二、是文字越多反而会导致商标的显著性构成不足。对于过于复杂的文字商标,因为消费者难于记忆而无法发挥指明商品来源的功能,反而导致事与愿违。比如,农家肉鸽,四个字简单明了,一方面明确的表示了鸽子是农家饲养的,更具有说服力,另一方面也指出了鸽子的特性,即可食用性。二者结合,更具有代表性,同时也有助于开拓销售市场。鸽子,用两个字来注册商标,明确简单,直接指出所注册商标的性质及种类,而且字数较少,便于记忆。